为了严格工程价款的审价管理,建设指挥部专门制订了工程审价工作流程,明确了各个单位的责任。主要环节如下:
(1)施工单位提交报表
每月24日由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己完成工作量报表,填写“某港区工程月工程量报表”和“某工程甲供材料或设备按工程量进度用料报审表”。当月若发生工程量变更,施工单位应将变更的依据,如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当月施工签证单等附在工程量月报表上,并在备注中说明。当变更的工程内容跨月时,应在下月报表的备注中说明,并且写明变更单编号。
(2)监理工程师审核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表后3天内,根据施工现场工程的质量、进度及完成情况,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月工程量报表和材料或设备报审表,填写“某港区工程月工程量监理审核表”和“材料或设备的按工程量进度用料报审表”并签证,于当月27日送交建设指挥部。
(3)业主确认
物资供应公司对施工单位当月材料或设备报审表的申请量与实际供应量进行对比审核。
建设指挥部工程部、机电信息部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量和监理单位审核的情况,以及物资供应公司提供的甲供材料申请量进行审查,于当月28日提交审价单位审核。
(4)审价单位审价
审价单位须在七日内完成施工单位提交的审价内容,于下个月3日前送交建设指挥部工程部、机电信息部审查,然后由计划财务部审定,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依据。